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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5-04 02:05:07点击:

  BOB统一要求时间开门营业及打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经营保证金不予返还。在双方合同存续期间,经营保证 金是乙方对其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街区各项管理规定的保证。经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且乙方没有违反本合 同约定和乙方所售商品在国家规定的保质期到期后,由甲方无息返还。 ③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商铺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交清首年租金(如当日未交者, 甲方有权废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以后每年按下列时间交纳新年度租金: 第二年交付日: 年 月 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甲方同意将绥化阳光女子购物广场商铺(商铺,以下同)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乙 方同意甲方在商业广场内实施统一管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 第一条 总则 1—1 租赁商铺的位置与面积: 乙方承租的商铺为阳光女子购物广场 层 号商铺(详见平面图所示,以下简称商铺) 。依据绥化 平方米。

  ② 综合管理费的构成:商城管理费、保安保洁费、公摊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取暖费。 (其中部分费用为代收代 缴费用) 。 ③ 综合管理费支付方式:综合管理费从商铺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交清第一年综合管 理费(以后如同租金交付日及其条款) 。 ④ 从第二年开始,乙方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应缴费用的 1%滞纳金;逾期五天仍 未缴交的,视乙方为故意违约BOB,甲方不再提供供水、供电服务,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乙方应缴欠款的权利,乙方 所交费用(含经营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三条 甲方管理内容和服务事项 3—1 广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 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3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 3—4 门前广场、室内外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3—7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8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3—9 管理与广场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3—10 组织开展商业广场文化娱乐宣传活动。 3—11 负责向乙方收取下列费用: ① 乙方商铺租金; ② 乙方商铺综合管理费; ③ 乙方商铺自用分表电费; ④ 甲方配合工商税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宣传交纳各项税费。 3—12 乙方租用的商铺、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在当事人提出书面委托时,甲方应接受委托 并另行收费,实施维护、养护。 3—13 道具与装潢 商铺内原有的道具、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履行结束后应在 当日(或甲方同意的时日内)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 的,必须先行将装潢内容及工程时间通知甲方并书面呈报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拖运装潢材料及施工。所有不可移动 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 ,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3—14 接受乙方所需的其他有偿服务。但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BOB,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四条 广场管理服务质量内容 4—1 甲方必须配备相应人员实行以下目标管理: ① 广场楼宇外观及广场内外:整洁、美观。 ② 设备运行:正常。 ③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正常。 ④ 公共环境:整洁 ⑤ 绿化:整洁美观 ⑥ 交通秩序:正常 ⑦ 保安:正常 ⑧ 设备急修:2 小时内到达现场 ⑨ 设备小修: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广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秩序、统一营业时间、统一推广活动、统一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公布 1 和执行。 ○2○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移送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 ○3○对乙方违反本条第 1 款所述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可以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不提供水、电 3 等服务措施BOB,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内部停业整改等措施。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5-2 之○6○规定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乙方逾期不改的,由甲方返 4 6 修。返修所需费用以及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商城的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广场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6○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 ○7○甲方为保证商城的正常运作,有权制定并调整商城的营业时间。 7 ○8○甲方可根据街区内的亮度、温度及客流变化规律等实际需要,有权制定和调整商城内的照明灯、景观灯和 8 中央空调的开闭时间。 ○9○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行政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9 ○10○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乙方商铺,检查乙方是否有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检查或修理 10

  □ 报关清单(复印件) □ 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 商检证明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 真皮检验报告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广场制订的《商户手册》 (详见附件) 。 ⑦ 乙方在街区内推出的一切商品或服务,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接 待处理,如系乙方过错行为所致投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租金、保证金、 第二条 租金、保证金、管理费及支付办法 2—1 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①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元人民币,实际收取租金

  市土地房产勘察中心《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测定的商铺面积为 1—2 经营与管理: ① 乙方在该商铺使用的店招名称是 为 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商品(或服务)品牌和上述经营范围,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后报经

  ② 乙方在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仅以甲方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 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0 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时 改正。 ③ 乙方销售的品牌商品如是代理经销的商品,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是著名品牌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 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违法使用他人商标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及广场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广场的损失。 ④ 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 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⑤ 乙方进场正式进场装修前十天内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 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 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 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 □ 商品出厂合格证

  须自行拆卸乙方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保证将商铺恢复原状。 ○1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持商铺之内部包括地板、墙壁、天花板、内部装饰或固定装置及其附加设施清洁整 14 齐。 ○15○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商铺内及其道具、隔断玻璃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雇用甲方所指定的清洁工人 15 清洁,费用由乙方支付。 ○16○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在商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广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放 16 射性、污染性之材料或物品。 ○17○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或其他部分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否则甲方有权 17 要求乙方雇用甲方所指定的防虫承包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18○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及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使该商铺免受火灾、暴风雨或台风之毁坏,保 18 护商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19○商铺使用期间,为节日装饰、消防演习、人防演习、防灾检测、房屋安全检测等需要,乙方应遵从甲方或 19 有关单位的停业安排,在此期间,乙方应如期缴纳各项应缴费用。 ○20○乙方不得破坏店门、墙壁、梁柱及商铺之所有结构性装置及设置在该商铺内之粪渠与排水渠等有关设施。 20 ○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或玩赏任何畜类、鸟类或牲口。 21 ○22○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为私住或留宿用途。 22 ○23○乙方不得在广场、商城之入口、楼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电梯内留置或促使或容许他人留置任何家具、箱 23 柜、货物、物品、垃圾或将上述地方阻塞。 ○24○乙方于该商铺所立的店招之位置、式样、大小及用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或由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制作 24 (费用由乙方支付) 。 ○25○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25 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广场内外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 册子或宣传材料。 ○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铺外任何部分装贴任何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或告示。 26 ○27○乙方必须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各项工商税费。 27 ○28○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区、通道及升降机装卸及运送货物。 28 ○29○乙方在把该商铺内道具、设备、货物及装置等搬离该商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9

  该商铺的设施和设备。 ○11○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或告知的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有关商铺所需遵循的规章制度(甲方所公布的规章 11 制度与本合同有冲突的除外) 。 ○12○甲方有权让任何个人或组织, 12 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商城的公共区域举办活动、 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支付商铺租金及其它费用。 1 ○2○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 2 ○3○向甲方提供经销商品的合法文件资料。 3 ○4○监督甲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BOB。 4 ○5○协助甲方做好商城日常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5 ○6○乙方装修商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店面装修管理规定》 6 (见附件二) ,并接受甲方的监管BOB,乙方铺内 装修完毕后,须报请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店面装修管理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商铺装修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乙方负责返修; (B)委托甲方返修,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7○乙方应遵守本合同和本合同 5-1 之①所述管理制度。 7 ○8○乙方对其使用的商铺除本合同和有关规章和制度的限制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铺内合法守 8 章的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9○乙方不得以阳光女子购物广场名称或名义经营自身的业务。 9 ○10○在合同期内若该商铺任何轻质隔断、玻璃隔断、玻璃门、卷帘门或照明灯具如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者,乙 10 方须立即自行修缮并恢复使用。 ○11○商铺如遭受损坏, 11 或该商铺的电线线路或电器设施、 防火装置及该商铺内其他固定装置如出现故障及损坏, 乙方必须立即向阳光女子购物广场管理人员报告。 ○12○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或不道德之用途, 12 包括: 不得在该商铺内出售、 存放或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或其他非法物品。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商铺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商铺内装设任何固定间隔。否则,乙方 13

  从第二年开始,商铺租金的支付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至一周时乙 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商铺,乙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租金的剩余部分和保证 金,甲方不予退回。 2—2 综合管理费 ① 综合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或每间商铺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即: 年 费总计为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商铺每月综合管理费为 元/㎡(建筑面积) ,年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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