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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BOB同变更可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14 18:10:22点击:

  BOB体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劳动力市场也在不断变化。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BOB,劳动合同变更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劳动合同变更可以是由于企业的经营需要,也可以是由于员工的个人原因。无论是哪种情况,劳动合同变更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在劳动合同变更中,重新约定试用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本文将就此话题进行探讨。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前,为了考察其工作能力、品德等方面的表现BOB,而规定的一段时间。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那么,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BOB,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只能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不能在劳动合同变更中重新约定。因此,劳动合同变更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变更中重新约定试用期。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变更中约定试用期的,应当认定为无效BOB。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变更中重新约定试用期是无效的。

  那么,为什么劳动合同变更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呢?这是因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特殊劳动关系,只能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品德等方面的表现,以便用人单位更好地评估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从而决定是否继续雇佣员工BOB。试用期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对员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诠网提醒,劳动合同变更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变更中重新约定试用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条款,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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