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与文章

新闻与文章

电影投资合同中疫情免责条款是否合理奇异果体育?常态化阶段应如何履行?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8-15 13:52:26点击:

  奇异果体育序:随着疫情的反弹,新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事由又逐渐在合同履行中被频繁提起。在疫情常态化阶段,新冠疫情和不可抗力之间究竟该如何关联?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是否合理?

  自新冠疫情首次爆发以来,一直到现在疫情仍处于长期持续的状态。在新冠疫情在武汉爆发最严重的时期,全国各地多个行业和领域陷入了停工停产状态。对于彼时的大众来说,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以及后续的停产停工都是突如其来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事由。因此,对于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已经签订并且履行的合同,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以及后续引发的停工停产在大多数合同当中应当可以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

  但现如今疫情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在疫情常态化阶段,是否能够将新冠疫情作为合同履行中遭遇的不可抗力来主张免责呢?随着近来气温逐渐降低,疫情呈现反扑趋势,多个省份都零星出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近日,又有部分电影投资者在咨询笔者的过程中,谈到了这个问题。对此,本文将结合疫情常态化阶段国内疫情实际状况和不可抗力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讨论奇异果体育。

  我们知道,《民法典》当中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由此可见,要认定一个事件构成不可抗力,应当符合三个特征,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在新冠疫情在我国初次爆发前所订立的合同,在新冠疫情爆发后因疫情所导致的停产停工而对履行合同产生阻碍的,新冠疫情应当可以被认定为属于合同中所约定的不可抗力。而在疫情常态化阶段,此时订立的合同往往已经在疫情首次爆发之后奇异果体育,那么从形式要件上看,首先即不符合不可抗力事件中不能预见的特征。在笔者代理的一起仲裁案件当中,双方签订电影投资合同的时间节点是2020年3月左右,而彼时正是国内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期。在签订合同后,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且以新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便没有得到仲裁委的支持,其中的理据便是双方在此时间签订合同奇异果体育,疫情已经属于可以预见的事由,并不符合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预见之特征。因此,该案当中,疫情并不能作为违约方迟延履行合同并主张免责的事由。

  同样的,在现阶段,国内疫情总体仍是得到控制的,绝大多数行业仍处于正常的运作之中。虽然现阶段国内疫情又呈现反弹趋势,部分地区疫情态势亦有所加重,但如前所述,新冠疫情仍然不属于典型的不能预见之情形。当然,此种观点也不能绝对,因为疫情有所反弹是客观事实。因此,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辩证地、动态地就疫情对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进行判断。

  就电影投资合同而言,绝大多数情形是,投资人承担出资义务后,出品方、联合出品方或收益权份额出让方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影片未能按期上映。此时,大多数权益出让方的说辞是影片制作发行义务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停滞。对此,应当集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由主张新冠疫情对履行合同构成阻碍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若影片处于拍摄阶段,则应当由义务履行方提供证据证明,影片的制片计划如何安排,现阶段因何地爆发疫情导致摄制工作无法开展。若影片处于后期报审阶段奇异果体育,则应当由义务履行方提供证据证明,因何种原因导致后期制作方无法正常开工或者向何部门进行报审,在报审中遭遇到审查机关因疫情原因所做出的反馈等。若义务履行方,能够就此提出相应的证据,则应当结合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此展开论证,其提供的证据所列明的事由是否对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产生实质性阻碍。若义务履行方奇异果体育,不能就此提出相应的证据,则应当就此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综上,在疫情常态化阶段,对于履行合同违约的一方,若主张新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应当提供实质性证据加以佐证,证明新冠疫情的反弹对于履行合同产生了实质性阻碍。若不能证明,则新冠疫情不能作为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91953568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0-15462568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