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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伟:聚焦聚力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BOB体育系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5-03 15:44:11点击:

  BOB体育app党的二十大报告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催人奋进,是我们党开启新征程、续写新辉煌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习法治思想。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BOB体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完整、严密的制度系统,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又是治理能力孕育的基础。从哲学角度看,立法是“源”,执法、司法、守法是“流”,“源”正才能“流”清,离开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鉴于立法在法治体系中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报告按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逻辑顺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报告有关立法部分的要求凝练厚重、内涵深刻,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立法领域应当聚焦聚力的工作重心、关键环节。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我国法律规范体系日趋完善。报告立足新时代、新需求,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当前,我国正处于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改革的大时代,立法将进一步发挥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与促进作用,需要在兼顾立法内容均衡发展的同时,聚焦立法重点,及时呼应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对立法的期盼。与此同时BOB体育,以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为代表的领域已成为我国发展最快速、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泛的新兴领域,并伴随着技术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变化,传统法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新兴领域,立法聚焦新兴领域的风险点,及时填补立法空白点。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引导力得到制度化的巩固和拓展,个别西方国家则凭借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实力,通过国内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系统性地扩大管辖权,借助单边措施干涉他国内政,打压制裁竞争对手,使国际法治体系的权威性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也使我国和平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新形势下中国与西方个别发达国家的较量已从经济战、科技战、外交战延伸到法律战。这就需要从涉外法治战略全局着眼,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中国法律资源的配置,提升中国法律域外适用的实效,对西方个别国家滥用“长臂管辖”进行法律反制与阻断,不但有助于加强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中国对外政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维护中国国家权益、私人合法利益,推进对外关系的法制化。

  立法质量是法律规范的生命,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报告重申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可以说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深化的过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服务于良法善治的目标,统一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是确保立法高质量发展的三大原则,但三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赋予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的内涵。

  科学立法要求立法过程中必须以符合法律所调整事态的客观规律作为价值判断,并使法律规范严格地与其规制的事项保持最大限度地和谐,法律的制定过程尽可能满足法律赖以存在的内外在条件。简而言之,科学立法要求尊重立法的科学规律,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法律体系的自身规律相适应,使法律规范满足合法性、协调性、适应性、可操作性的要求。科学立法首先是一种科学的立法理念BOB体育,一种价值判断,这一理念的形成有一个从潜意识的自在到有意识的自为,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科学立法又是一种符合立法科学规律的工作方法,这一工作方法也有一个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而科学的立法理念,符合立法规律的工作方法最终都需要转变为完善的立法制度,形成立法工作的长效机制。立法的科学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既需要遵循科学立法的一般规律,更需要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积极回应特殊时期改革发展对立法的特殊需求,努力适应改革发展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常态,不断提升科学立法的驾驭能力。

  民主立法是现代民主原则在立法程序、形式上的具体体现。立法权是代表、汇集和反映民意的国家权力,追求民意是立法根本的价值取向。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更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在立法工作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立法机关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的价值取向,体恤民意、尊重民意、顺应民意,充分保障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利,使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建立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推进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良法。

  依法立法要求立法活动应当以宪法与《立法法》为指引,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统一与尊严。报告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立法,首先要坚持依宪立法。宪法是根本,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各种法律制度的总依据,依法立法首先必须确保法律规范的内容符合宪法的原则和要求,不同宪法规定相抵触。坚持依法立法同时需要切实贯彻宪法确立的坚持中国领导的原则,使党的主张通过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就地方立法而言,依法立法更需要确保地方立法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不抵触”。应该说依法立法原则大道至简却知易行难,需要知行合一,止于至善BOB体育。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改革需求的急迫性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受制性、国家立法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这就要求在坚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同时,切实贯彻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确保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体系完整、内容和谐统一的制度系统。广义的立法活动包含了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法律体系的和谐发展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各种立法方式各司其职,确保不同时期出台的法律规范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具有系统性和协同性的整体。报告站在国家法律体系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高度,对立法方式进行顶层设计,提出了“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要求。

  从法律发展的自身规律来看,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没有止境,法律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在“立、改、废”不断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动态过程中保持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状态,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始终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立、改、废”的关系反映了地方立法的稳定性与改革过程中变动性的关系。近年来,为贯彻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BOB体育,国家层面修法的频率越来越快,法律规范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显示了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常态,这要求地方立法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一方面要及时把改革中成功的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当情势发生变迁,国家立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原有法规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现实生活需要,应该适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正确处理好“立、改、废”的关系关键在于转变立法观念,健全相关的制度,在制定和落实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时将“立、改、废”置于同样的地位,使地方立法在实践活动的动态性和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之间始始终处于稳定、协调的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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